城区司法局:当先锋作表率 建“法治城区”
2017年,城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多举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了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贴心式的服务;大力推动诉调对接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调解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法、检、信访为一体的诉调对接机制和专兼结合的联动渠道,依法妥善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助力了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普法教育求创新
区司法局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了系列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六进”暨“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月工作机制,开展“普法进部队、进早市、进学校、进公交”等宣传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的学法对象普法教育,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市区部分商场、小区和市区主要公交站点电子显示屏开辟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在全区营造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律环境。
诉调对接效果好
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不断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将经过严格筛选的37名优秀调解员,分配到区矛调中心和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管理与考核;持续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查活动,严格落实“以案定补”,实行双月评查制度,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对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报送的案卷进行逐一评查;大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前已建立并完善了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其他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有机衔接,积极落实了“派驻式”对接方式;继续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步伐,设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专业性调委会。开展“六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
截至目前,全区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426件,成功调解1303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04件,协议涉及金额472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1.3%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13件,既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提前得到化解,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城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社区矫正工作有力推进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是综治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城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方面,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进行建档立卡,建立电子信息库,完善山西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二是准确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摸清“三无”“三假”人员情况,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三网三查”,理清人员信息;三是加强安置帮教业务培训,先后组织10个司法所和各科室工作人员到沁源县参观学习交流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业务。
截至目前,全区安置帮教对象736人,全区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确保了全区安置帮教率达100%。社区矫正在册221人,管制6人,缓刑208人,累计接收1298人,累计解除1077人。
党政部门都有了“法律顾问”
城区司法局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立律师专业人才库并积极组织城区法律顾问团参加政府专项工作会议,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二是组织成立成律师团,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为农村拆迁提供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建议;三是组织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区信访局设立律师信访接待窗口,实行律师信访接访制度,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四是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区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2017年,全区党委政府组成部门均聘用了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全区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50件,民事案件46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23件,解答法律咨询895人次,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68家。在区信访局值班46次,接访群众105人次,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
法律援助跃上新台阶
区司法局积极打造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切实关注民生,建立了对“四关爱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度,健全涉访涉诉对接机制,建立法律援助规范化窗口,为多渠道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在公、检、法分别设立了驻地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基层公检法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顺应了涉法涉诉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的中立优势和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将群众表达诉求的方式纳入到法治轨道中来。
2017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8件,其中民事案162件,刑事案45件,行政案11件,提供法律咨询12129人次。(刘晓军)